党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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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本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及有关规定,在条件具备时成立党支部请辖区派党建指导员负责我会的政治思想工作。

本会党组织一旦成立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指导。

第四十八条本会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单位实行诚信自律承诺制度,主动签署自律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